2022/3/9 12:28:24 14273次 苏闽
关于组织开展“秦淮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总结秦淮区教育科研工作取得的经验,更好地服务教育实践、引领教育发展,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决定开展第四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组织我校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二、名额分配
各校(园)申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评,择优推荐。
三、材料上报
申报“教科研先进集体”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第四届“秦淮区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2.与考核表相对应的自查报告(要求对照评审标准,突显学校或幼儿园教科研的特色与成果)
3.佐证的附件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尽量提供与教科研紧密相关、能够体现研究成果的材料,如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
申报“教科研先进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第四届“秦淮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2.与考核表相对应的自查报告(对照要求,言简意赅);
3.佐证的附件材料(均提交复印件,要求与教科研密切相关,发表的文章只需复印期刊封面和目录)。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将纸质材料一份,于3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苏闽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13112527@qq.com,申报表与相关材料要求见附件。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